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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现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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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一级、二级、三级。核心门槛:三级净资产150万元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二级净资产600万元以上(新办可直接申请二级);一级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审批部门为上海市住建委,全程"一网通办"网上申报,法定办结20个工作日。

一、资质等级与标准依据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设立,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企业首次申请从最低等级开始(现行政策下可直接申请二级),逐级晋升。

指标说明:依据建市〔2016〕226号文件,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不再考核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指标(一级资质仍考核注册建造师);依据建办市〔2018〕53号文件,最低等级资质不再考核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指标。

新办规则:依据国发〔2021〕7号、建办市〔2021〕30号文件,本类别三级资质已停止新申请;依据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二级资质——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二级标准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三级标准要求。

改革提示: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已将资质类别压减整合,等级拟调整为甲级、乙级。新版国家资质标准尚未全面落地,目前各地审批仍普遍按建市〔2014〕159号标准执行,具体以审批部门最新口径为准

二、三级资质标准

考核项标准要求
企业资产净资产150万元以上
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职称人员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技术工人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说明:三级为最低等级,不再考核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建办市〔2018〕53号)。

三、二级资质标准

考核项标准要求
企业资产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企业业绩近5年承担过2项中型或3项小型环保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说明:依据建办市函〔2022〕361号,企业可直接申请二级——资产、技术负责人满足二级标准,其他指标满足三级标准。

四、一级资质标准

考核项标准要求
企业资产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
企业业绩近5年承担过2项大型或3项中型环保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五、承包工程范围

  •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环保工程的施工。
  • 二级企业: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大型以下及其他中型以下环保工程的施工。
  • 三级企业: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中型以下及其他小型环保工程的施工。

六、上海地区申报办事信息

办理事项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新申请 / 增项 / 升级)
审批部门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申报方式 上海"一网通办"平台全程网上申报(zwdt.sh.gov.cn)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行政审批不收费
审批结果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子证书,企业自行打印)

七、常见问题

Q:环保工程包括哪些具体工程?

A:环保工程指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物理污染防治和污染修复等工程,包括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及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

Q:新办环保资质可以直接申请二级吗?

A:可以。依据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二级资质: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二级标准(净资产600万元以上、技术负责人8年+高级职称或一级建造师),其他指标满足三级标准即可。

Q:环保资质升级业绩怎么认定?

A:近5年承担的环保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需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业绩规模按大型、中型、小型划分,具体划分标准以159号文附件为准。

Q:上海企业在哪里申请该资质?审批要多久?

A: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平台全程网上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事项,审批部门为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行政审批不收费,审批通过后领取电子资质证书。

对照标准后,不确定自己的条件是否达标?

标准条文与实际认定之间存在口径差异(如人员社保、业绩认定、净资产核算等),最终以审批部门认定为准。亦旭资质管家14年专注上海建筑资质办理,可先为您免费做一次条件达标评估,明确差距再决定是否启动申报。

📚 本页内容依据

  • ①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②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 ③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建办市〔2018〕53号)
  • 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
  • ⑤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办事指南,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zwdt.s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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